日前,从合肥市农委获悉,自即日起至5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禽蛋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切实加强禽蛋产品监管,确保禽蛋产品质量安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请关注。
1、加强禽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领导。各地畜牧主管部门要把此次禽蛋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确定时间进度。同时,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实施现场指导、督查督办,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切实保障禽蛋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加强兽药生产经营和蛋禽养殖环节兽药使用监管工作,指导各养殖场严格按照适应症、用法与用量、休药期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严格按照规定凭执业兽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使用处方药,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的规定建立完整真实的用药记录。禁止使用人用药和原料药,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禁用的药物和其他化合物,以及氯霉素、氯丙嗪、已烯雌酚、呋喃唑酮、甲硝唑和二甲硝咪唑等在所有食品动物可食组织中不得检出残留的物质,禁止使用不得用于蛋鸡的兽药。发现兽药生产添加违禁化合物或养殖场超剂量、超范围等违规使用行为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
3、加强饲料生产经营管理。加大辖区内蛋禽饲料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以原料库房、添加剂库房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允许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选用原料,严肃查处使用“三个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饲料的行为。严厉打击经营环节拆包、分装、添加其他物质等再加工行为。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物质及时抽样送检。
4、加强蛋禽养殖场环境管理。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工作,指导蛋禽养殖场户加强禽蛋养殖环境管理,要根据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按照养殖技术规范进行饲养,持续改善设施装备条件,及时处理清运粪污,保持禽舍卫生,最大限度减少环境卫生用药。严禁使用含违禁化合物成份的各种卫生杀虫剂。
5、加大禽蛋产品的监管力度。各地畜牧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蛋禽养殖场户的巡查力度,指导蛋禽养殖生产经营主体合理用药,督促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期、生产记录等制度,增加禽蛋产品的抽检次数,全力排查禽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要建立禽蛋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对产品多次检测不合格,违法违规使用禁用药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要发挥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作用,对普通蛋禽养殖散户开展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
通知还要求各地畜牧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点和苗头性问题,合肥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将在“百日行动”后进行全面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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