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8号上午,北海市某养猪厂将病(死)猪拉到北海市银海区三合口农场乾上分场附近(离居民区约一公里处)进行掩埋!事发地离水源区非常近!
附近居民区的饮用水大都是自己打井自给,一旦在此处掩埋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用水。为了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北海市银海区三合口农场乾上分场及附近分场移民群众自觉聚集到事发地点,表达自己的强烈不满并对该行为进行制止!
目前,现场已经聚集上千不满群众,我们将持续关注事态发展。
无论出于任何理由,相关处理部门都要按照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对这次的病死猪进行妥善处理!
相关法规节选:
4.4 深埋法
4.4.1 适用对象
发生动物疫情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病死及病害动物的应急处理,以及边远和交通不便地区零星病死畜禽的处理。不得用于患有炭疽等芽孢杆菌类疫病,以及牛海绵状脑病、痒病的染疫动物及产品、组织的处理。
4.4.2 选址要求
4.4.2.1 应选择地势高燥,处于下风向的地点。
4.4.2.2 应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
4.4.3 技术工艺
4.4.3.1 深埋坑体容积以实际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数量确定。
4.4.3.2 深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1.5m以上,要防渗、防漏。
4.4.3.3 坑底洒一层厚度为2~5cm的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
4.4.3.4 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坑内,最上层距离地表1.5m以上。
4.4.3.5 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消毒。
4.4.3.6 覆盖距地表20~30cm,厚度不少于1~1.2m的覆土。
4.4.4 操作注意事项
4.4.4.1 深埋覆土不要太实,以免腐败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
4.4.4.2 深埋后,在深埋处设置警示标识。
4.4.4.3 深埋后,第一周内应每日巡查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巡查1次,连续巡查3个月,深埋坑塌陷处应及时加盖覆土。
4.4.4.4 深埋后,立即用氯制剂、漂白粉或生石灰等消毒药对深埋场所进行1次彻底消毒。第一周内应每日消毒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消毒1次,连续消毒三周以上。
小编也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从群众饮水安全考虑,妥善处理此事!
联系我们
微信指纹识别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