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兽药是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疫病的特殊商品,在防治动物疾病、提高养殖效益、保证肉食品有效供给、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并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是畜牧业重要生产资料及农业投入品。”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副所长张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兽药制剂既然属于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就应该和农业生产资料一样免征增值税。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副所长张莉
张莉代表说,在农业生产资料领域,包括农药、化肥、种子、饲料等资料都是免征增值税,同作为保障畜牧业稳定、发展的生产资料之一的兽用动物疫苗生产企业,执行的是低税率(3%)税收政策。然而,兽药制剂(化学制剂和中兽药制剂)作为保障畜牧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这一典型服务“三农”的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和经营管理分别按照医药行业GMP、GSP管理执行,研发、生产、经营管理成本远远高于其他农资生产门类,却被国家财税体制纳入医药行业,未能享受农资行业通行的税收政策。
张莉代表介绍,目前全国共有兽用制剂企业1550家,生产总值339.47亿元,平均毛利率24.33%,资产利润率4.85%,从业人员14.93万人,生产、经营企业仍执行17%增值税(自2017年归并为16%)政策。兽药制剂生产企业税负偏高,优惠政策偏少,企业负担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企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质量提升和新兽药研发进程。且目前绝大多数兽药制剂企业为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小部分为小规模纳税人,有资格享受国家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企业比例很低。尤其是中兽药企业,生产所需中药材大多购自农户种植的中药材,面对农户难以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发票,使得中兽药生产成本大幅增加。
为此,张莉代表建议,将兽药制剂定性为农用生产资料,执行免征增值税的税收政策。这将有利于促进养殖业绿色发展。通过实施财税优惠政策,可以推动兽用制剂企业投入更多资金开展技术升级和新药研发,从而推动调顺产业结构、调好生产布局、调优产品质量。有利于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对兽用制剂生产和经营企业减征增值税,可以推动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全面落实好兽药GMP和兽药GSP制度,提高兽药产品质量,推动养殖环节用药安全,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有利于促进农牧民增收。减征增值税,有望促进兽用制剂和经营企业不断提高兽药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降低兽药产品价格,降低养殖用药成本,提高养殖效益。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国家针对扶持民营企业、实体经济的稳步持续发展助力发声,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鉴此,研究解决当前兽用制剂和兽药经营企业增值税税率偏高问题,也是落实国家经济发展战略部署,振兴民族产业,保增长、保就业、惠民生的重要手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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