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蒋小松:“建立政府、企业共同推进育种事业发展的机制,需要法律和制度的保障。国务院应尽快尽早出台“畜禽种业发展与管理条例”,各级政府关注畜禽种业发展,让畜禽育种工作持续推进、有法可依。”
蒋小松代表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畜禽种业发展取得卓越成效,良繁体系日趋完善,种业基础逐步夯实。但是依然存在诸多问题:猪、鸡、牛、羊等畜禽品种和肉制品都受到国外进口的冲击;部分优良品种核心种源依赖进口,如全部白羽肉鸡祖代、大部分优质种牛精液和胚胎均从国外引进……这使得我国畜禽种业,没有一个产业、没有一个企业乃至没有一个品种能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我国应当加快禽畜种业发展,建立种业国产化和自主知识产权,打造一批大型畜禽种业集团和民族品牌。”
蒋小松代表认为,目前,我国畜禽种业发展虽然已经跨上了新台阶,但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畜禽种业发展明显滞后。畜禽种业已成为制约我国现代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畜禽种业发展不能满足现代畜牧业快速发展需求,已成为当前我国畜牧业发展的主要矛盾。
谈到我国畜禽种业发展滞后原因时,蒋小松强调,相对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深层次的,比如起步晚、起点低等。与畜禽种业配套的政策和法规体系不健全是其主要原因之一。当前,我国畜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加快现代畜禽种业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国家应该在政策上加大对畜禽种业的扶持力度,让畜禽种业在畜牧业发展道路上发挥巨大作用,推广培育优良品种。
为此,蒋小松代表建议,有关部委组织研究和拟定“畜禽种业发展和管理条例”,完善新时期畜禽种业发展政策和法规,通过法律和制度的保障,让禽畜育种工作持续推进、有法可依。全面激发畜禽种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外生活力,提升我国畜禽种业的国际竞争力,做大做强民族畜禽种业,为建设畜牧业强国奠定坚实的种业基础。
联系我们
微信指纹识别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