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大成西培农贸市场一店主和一摊主经营的鲜鸡蛋,在抽检中被检出兽药恩诺沙星残留超标,还检出了已经禁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的兽药氧氟沙星。3月25日,儋州市食药监局依法责令2名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和罚款700元的处罚。
据了解,2018年12月5日,儋州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儋州大成西培农贸市场内的符雪某和符有某经营的鲜鸡蛋开展监督抽检。通过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2人被抽检批次的鲜鸡蛋的恩诺沙星和氧氟沙星两个项目都不合格。
经查实,当事人符雪某于2017年7月3日取得《营业执照》后在儋州大成西培农贸市场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2018年12月4日,符雪某从那大红旗市场购进1箱鲜鸡蛋(12排/箱),购进价格为220元/箱,销售价格为20元/排。符雪某购进上述鲜鸡蛋时未按要求保存相关票据凭证或记录台账,不能说明进货来源。上述经检验不合格鲜鸡蛋在案发时已被当事人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240元,违法所得240元。
符有某于2018年开始在儋州大成西培农贸市场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未办理《营业执照》。2018年12月4日,当事人从那大红旗市场购进1箱鲜鸡蛋(50斤/箱),购进价格为220元/箱,销售价格为7元/斤。购进上述鲜鸡蛋时未按要求保存相关票据凭证或记录台账,不能说明进货来源,上述经检验不合格鲜鸡蛋案发时已被当事人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350元,违法所得350元。
据了解,农业部规定兽药恩诺沙星在动物性食品中不能超过最高残留限量,兽药氧氟沙星已经禁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3月25日,儋州食药监局依法责令2名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和罚款7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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