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抓好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要求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和生猪生产恢复工作。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和生猪生产恢复工作
中国政府网
6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抓好农业生产、保证农产品充裕供给,是稳物价、稳预期、保民生的重要基础,对应对当前复杂形势、促进扩大消费、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要抓好粮食夏收和收购工作,加强夏种夏管,夯实秋粮生产基础。针对今年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害危害较大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防治。
二要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和生猪生产恢复工作,鼓励补栏增养。加强禽肉、牛羊肉等生产,多举措增加肉类供应。
三要抓好大豆等油料生产,保障水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供应,稳定价格水平。
6月3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文件表示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
两部门:给予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支持 原则上比例不超过2%
中国新闻网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对养殖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
《通知》指出,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积极为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鼓励将猪舍等地上附着物、生猪等作为反担保措施。
《通知》提到,对在保担保贷款到期的养殖场户实施展期担保,并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无还本续贷;对单户养殖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对于200万元—1000万元(含)之间的担保项目,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可纳入“双控”考核范围,并可按规定享受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贴息范围重点是用于相关企业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贴息资金从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的适度规模经营资金中统筹安排,对养殖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
此外,《通知》明确,地方财政还可通过自有财力等其他渠道安排贴息资金,但贴息比例总和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时间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应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应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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