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防控非洲猪瘟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12月到2019年5月,在全国开展打击私屠滥宰,防控非洲猪瘟,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通知指出,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国务院明确禁止发生疫情省份及相邻省份生猪跨省调运,全国大部分省份生猪只能在省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近期,因生猪产销区价格差,部分地区私屠滥宰有所抬头,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生猪屠宰秩序,加大非洲猪瘟疫情传播风险,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以取缔私屠滥宰专业村(户)、私屠滥宰窝点,捣毁私屠滥宰肉品非法经营网络为重点,从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入手,集中开展私屠滥宰综合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大力规范生猪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因私屠滥宰导致非洲猪瘟疫情扩散蔓延。规范生猪屠宰秩序,生猪规模屠宰厂屠宰生猪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完成一批生猪规模屠宰厂标准化创建。
成都一起非法屠宰生猪案八人获刑
年关将至,农产品质量安全备受关注。12月24日,成都智慧动监指挥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天网”监控查看养殖、屠宰场实时画面,若发现异常,将安排执法人员突击检查……
此前,接群众举报后,成都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联合郫都区农业、公安等执法人员,在郫都区捣毁一处非法屠宰点,查获货值20余万元生猪及产品。
与一般查处不同,此次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被挡获的八名涉案人员,最终因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据了解,该案还被农业农村部选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十大典型案例。
夜查——8人非法屠宰生猪获刑
“非法屠宰场一般藏身在周围村民少的地区,除了加大检查,更多来源群众的举报。”执法人员介绍,2017年12月6日,接热心群众举报,称郫都区安德镇安宁村有人私自屠宰生猪。
次日凌晨1时,执法人员联合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高某某等人在进行生猪屠宰,且现场不能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已涉嫌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随后,涉案生猪、生猪产品及屠宰工具被扣押。经物价部门认定,该批生猪货值为人民币20余万元。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该案情节严重,已达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执法人员将该案移送公安查处。
今年8月28日,高某某等八人因非法经营罪,被郫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三万元至一万元不等,没收涉案工具、生猪及产品。
典型——入选十大案例
“严查非法屠宰点,可以有效解决病害肉、注水肉等食品安全问题,保护舌尖上安全。”执法人员说,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不仅扰乱生猪屠宰行业经营秩序,更严重危害市民食肉安全。
近日,据农业农村部消息,该案被选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十大典型案例。“这起案件情节严重,金额达20余万。”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已达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涉案人员被追究刑责,与一般的罚款处罚,性质完全不同。
此外,在此次查处中,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执法规范,证据链环环相扣,市县两级实施联动,农业、公安部门实施联动,形成打击私屠滥宰的高压态势。
此外,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消息,今年四川全省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3.1万人次,关闭取缔小型屠宰场点43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53个,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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