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表示,生猪调运政策有所改变。但不意味生猪就放开调运了,而无证违法违规调运更是不允许的。12月29日,福建泉州查处了一起无证跨省运猪案件,并对1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
昨天(12月29日)上午9点30分许,泉州高速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泉州西出口发现一辆运载生猪的大货车,车上共有生猪120头,均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福建省动物准调证明。鲤城区立即组织农林水、公安等部门对案件进行查处。
查获现场
经初查,段某受雇从江西某猪场运输120头生猪至泉州,后于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左右被査获。根据《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无准调证明从县境外调入动物的,对调入的动物进行隔离、封存和处理,无条件隔离、封存的,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运载车辆及现场进行清洗、消毒
12月29日晚上,在鲤城区农林水局、鲤城区公安分局、鲤城区常泰街道办事处共同监督下,已将120头生猪采用深埋处理法的无害化处理,并对运载车辆及现场进行清洗、消毒。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在深埋后的第一周内每日进行巡查和消毒一次,第二周起每周巡査和消毒一次。
目前,鲤城区公安分局已对1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据悉,鲤城区将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外堵内控,增强执法力度和频率,严厉查处非法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的违法行为,禁止未经检疫的生猪及生猪产品流入市场,确保防控形势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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