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新法制报》报道,曾在高安市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了37年的陈可华,在2003年因上级部门改制被解聘,之后一直未享受社保和相关补助,与他情况类似的还有另外28名畜牧兽医站聘用干部。2017年,高安市下发《关于妥善解决乡镇(街道)原聘用干部老有所养问题的实施方案》,而这些老人认为自己完全符合方案的要求,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报道中指出,高安市畜牧水产局有关负责人解释称,陈可华等人是兽医站聘用干部,而不是乡镇聘用干部,因此不适用2017年高安市下发的这个方案。在2003年该市23个基层畜牧兽医站改制中,有2个站因欠账无资产变现,该站人员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后确实未领取任何经济补偿。
这个官方回答可谓漏洞百出。首先,在1995年4月14日高安市畜牧水产局下发《关于批准王付林等117名同志定为全民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通知》(高畜水[1995]字第15号)中,上述29名聘用干部位列其中;其次,高安市畜牧水产局在改制过程中,把原有畜牧兽医人员全部解聘出队伍,违反了赣府发[2006]15号文中关于“畜牧兽医站人员,原则上以原有的畜牧兽医站人员为基础”的要求。令人遗憾的是,2017年,高安市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乡镇(街道)原聘用干部老有所养问题的实施方案》中也并未将这种情况考虑进去,结果就造成了陈可华等29人尴尬的现状。
“老吾老及人之老”,笔者认为,高安市畜牧水产局对陈可华等29名乡镇畜牧兽医站聘用干部的诉求要认真对待,不仅不能敷衍了事,还要将他们的情况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下气力解决好他们的养老问题,为他们养老提供兜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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